中新網南寧3月23日電(謝正 陳鶴丹)南寧海關緝私局23日通報,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對該局隸屬防城海關緝私分局偵辦的一起走私進口固體廢物案做出終審裁定。
以蘇某芳、宋某菲等人為首的家族式走私犯罪團伙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至3年,并處罰金300萬至40萬不等;該團伙長期操控實施犯罪的欽州某盟貿易公司、欽州某軒貿易有限公司、防城港某礦業(yè)公司也被判處單位犯罪,處500萬至30萬不等的罰金,扣押在案的固體廢物全部被海關依法退運出境。
該案于2017年10月31日立案偵辦,經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以來,蘇某芳先后成立欽州某盟公司、某軒貿易有限公司,安排宋某菲、黃某燕等家族成員擔任上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負責實際管理工作。為謀取非法利益,上述被告人以其控制的欽州某盟公司、某軒公司的名義向外方購買國家禁止進口的含鋅礦渣類固體廢物,通過偽報品名申報進口逃避海關監(jiān)管,累計走私國家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數(shù)量達48195.36噸。
同案被告人防城港某礦業(yè)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潘某漢在明知上述人員走私國家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的情況下,為謀取非法利益,幫助聯(lián)系貨源、提供通關便利,參與走私固體廢物達18555.38噸。上述被告人及單位故意逃避海關監(jiān)管,將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走私進境,構成走私廢物罪。
南寧海關緝私局介紹,廣西及周邊省份氧化鋅提煉工廠數(shù)量多、需求大,不法分子為了私利鋌而走險觸碰國家法律紅線,其行為不僅對中國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巨大危害,也不利于提升國內資源的回收利用率以及再生行業(yè)的行業(yè)標準和產能。
據統(tǒng)計,防城海關緝私分局嚴厲打擊“洋垃圾”走私,累計查獲固體廢物案件47起,查證固體廢物10.93萬噸,打掉走私固體廢物團伙5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9名,以實際行動維護國家生態(tài)安全和綠水青山。
南寧海關緝私局表示,下一步,緝私局將繼續(xù)深入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大固體廢物打擊力度,懲治走私固體廢物違法犯罪活動,切實維護國家生態(tài)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