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大連1月3日電 (記者 楊毅)1月3日,大連召開“12·31”火災事故現場會,發(fā)布“12·31”火災事故是企業(yè)違法建設冷庫,違規(guī)使用易燃保溫材料,違規(guī)使用電焊動火作業(yè),造成保溫材料著火,產生大量有毒氣體所致,事故造成8人窒息遇難,1名消防員犧牲。
會議指出,該起事故暴露出大連市消防安全在管理體系、隱患排查、執(zhí)法監(jiān)管、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
會上,大連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jiān)管局和沙河口區(qū),就事故原因、善后處置、專項整治等工作作了詳細匯報。
會議指出,要認真開展事故調查,嚴肅追責問責,依法依規(guī)從嚴從快從重處理,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要妥善處置善后,做好家屬慰問撫恤工作,盡最大努力減輕火災對周邊群眾和商戶生產生活的影響。要加大投入力度,不斷提高人防、技防、物防水平,加強消防安全培訓及實戰(zhàn)演練,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