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易體育12月28日報道:
鄒市明與其經(jīng)紀公司盛力世家的糾紛還在繼續(xù)。此前網(wǎng)絡曝光鄒市明出場費僅5500美金,但盛力世家方面表示除去出場費鄒市明共獲得200萬的一次性獎金(鄒市明拿到160萬元),今年2月全額付款并且有轉(zhuǎn)賬單為證。隨后鄒市明工作室表示這160萬元獎金是某品牌方與鄒市明簽署合同中首次獲得四大組織世界拳王金腰帶的一次性獎金,并提供了鄒市明與Top Rank推廣協(xié)議的部分條款質(zhì)疑盛力世家侵吞其出場費。網(wǎng)易體育很快聯(lián)系到了盛力世家,后者在征詢了合同當事方Top Rank后向網(wǎng)易體育提供了該合同的完整版本,對鄒市明的工作室的質(zhì)疑一一做了澄清。
鄒市明方面提供的局部版合同。
鄒市明方面提供的局部版合同,只含合同第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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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鄒市明工作室提供的合同中顯示,盛力世家代表鄒市明與Top Rank簽署的合同中有具體條款約定:ii-金腰帶挑戰(zhàn)賽,拳手的出場費最少不能低于75萬美金。但這份完整版本的合同顯示,對于鄒市明75萬美元的世界頭銜爭奪戰(zhàn)出場費有明確的地域限定,即在亞洲舉辦,而對于在美國舉辦的賽事,合同有如下關鍵性的限定條款——“盡管有上述規(guī)定,雙方理解并確認在美國舉辦的每一場比賽,雙方須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重新商議出場費,雙方理解并確認在美國進行的每一場比賽的出場費,相比在亞洲舉辦的比賽出場費將有大幅下調(diào)。” 同時合約里明確說明“只有在拳手選擇愿意在美國比賽的前提下,才會向拳手提供這樣的機會”。也就是說如果不是應鄒市明的要求,Top Rank根本不會主動安排其在美國的比賽。
盛力世家方面提供的完整版合同。
此前爆出的鄒市明5500美金出場費的比賽正是2016年11月5日在美國舉行的,鄒市明一方提供的其簽字確認的與Top Rank的推廣合同也正好在這一限定條款之下。據(jù)網(wǎng)易體育了解,Top Rank之所以對鄒市明在美國的比賽作出限定條款是基于職業(yè)拳擊拳手的收入一定是和其所能帶來的收入掛鉤的。在美國,職業(yè)拳擊的主要收入是付費電視(PPV)和門票,也就是說越多的人愿意為這個拳手而購買付費電視收看比賽或者買票來現(xiàn)場觀看,推廣人也就會為這個拳手開出越高的出場費。而鄒市明在美國對付費電視(PPV)市場和門票銷售沒有任何的影響力。
鄒市明工作室表示,盛力世家所付款的160萬元是某贊助商與鄒市明簽署的合同中對于鄒市明奪得四大組織拳王金腰帶的獎勵,還質(zhì)疑“這筆支持中國體育健兒為國爭光,贊助商關愛體育事業(yè)、對體育健兒的鼓勵和嘉獎,什么時候變成了盛力世家所謂的‘出場費’了呢?”
對于鄒市明工作室關于“偷換概念”的指責,盛力世家表示,“真正在‘偷換概念’和混淆視聽的并非盛力世家一方。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盛力世家已經(jīng)清楚地解釋了一名職業(yè)拳手的收入來自出場費和贊助商投入等,并一再強調(diào),鄒市明該場比賽的‘收入’包括‘出場費’和‘拳賽獎金’。盛力世家從未將贊助商提供的‘拳賽獎金’等同于‘出場費’,并且出具的付款證明也明確標注了是‘拳賽獎金’。” 此外,此次鄒市明工作室發(fā)布的內(nèi)容確認了200萬“拳賽獎金”的存在,此前《全民星通訊社》發(fā)出的“盛力世家總裁李勝公開披露的那百萬收入究竟去哪了?”的無端質(zhì)疑也被打臉。
盛力世家提供的匯款憑證顯示160萬元備注為“拳賽獎金”。
盛力世家表示,為了不過多透露商業(yè)機密或事關第三方利益的信息,盛力世家一直在做的事情是把完整的證據(jù)都提交司法渠道,而不是在媒體上進行無意義的爭論和回應,片面的選擇性的“爆料”、“披露”只會混淆視聽,對公眾產(chǎn)生誤導。但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商業(yè)聲譽和合法權益,在媒體詢問時,盛力世家有時不得不提供證據(jù)和回應。盛力世家不認可鄒市明工作室不顧商業(yè)基本原則,擅自選擇性公布鄒市明與Top Rank雙方推廣合同部分條款,并試圖以此為依據(jù),指責盛力世家侵吞其出場費的做法,“為了還原真相,盛力世家在征得Top Rank同意后才把合同的全部內(nèi)容提供出來。”盛力世家再次強調(diào),在媒體上一再爭論毫無意義,盛力世家以后不會再對媒體上毫無意義的爭論炒作做出回應,一切應交由司法程序來審查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