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老太太與康連忠夫婦商量,希望他們能一直住在她家,為她養(yǎng)老送終,作為回報,她將把房子贈送給他們。起初,康連忠想,照顧老人可以,但自己畢竟只是租戶,也許哪天就會離開北京,沒有想到要老太太的房子。后來,老太太的親友、街坊鄰居以及村干部都來勸說他們,說老太太無人照顧,希望他們能為老人送終,繼承老人的房產,將來也許能在北京落戶,就不用到處跑了。于是,在朝陽區(qū)公證處和街坊鄰居的見證下,老太太與康連忠簽訂了一份協(xié)議書:康連忠為老人養(yǎng)老送終,老人將家中的三間房屋、1000元積蓄、200斤小麥、100稻谷贈送給康,欠生產隊的糧款和電費由康還清。1990年,老太太徹底癱瘓在床,康連忠夫婦像對待自己的母親一樣,無微不至地照顧老人,一直到1993年5月老人去世。此后,康家就一直住在老人留給他們的房子中,并賣掉了老家的房子,對這所房子進行了多次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