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高海高速上,昆明交警正在進行例行檢查。開車的張女士的數據顯示,酒精度是26,意味著每百毫升血液里有酒精26毫克,張女士是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但是,張女士說,自己剛剛跟朋友吃完飯,因為要開車,特意沒有喝酒,如果有飲酒行為,她也完全可以讓同行沒喝酒的朋友來開車。
重新監(jiān)測結果讓人很尷尬——依然是“酒后駕車!”
明明沒有喝酒,為什么反復檢測都是“酒后駕車?”張女士慌了。她一直強調,自己沒有喝任何酒,所以根本不可能是酒后駕駛!
原來,張女士晚飯中,有一道菜是醉蝦!
據張女士說,她不但吃了醉蝦,還用汁拌了飯!她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也會導致酒駕,而且也沒想到,正好被交警查到。雖然算是有“烏龍”,但交警最終暫扣張女士駕駛證六個月,罰款3000元!
沒想到這盤醉蝦吃成了天價蝦!以后開車真不要吃帶酒精的美食了!